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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很糟糕。
當我指責別人的時候,卻忘了有四隻手指正指向自己。
A犯了錯,我會輕聲告訴他,沒事沒事一切都能挽救,宛如慈母。
B犯了錯,我會大聲對他吼,下次再犯給老娘試試看,宛如潑婦。
C犯了錯,我只能跟老大求,給小的幾分鐘冷靜冷靜,就像俗仔。

我到底有什麼資格指責別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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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sminet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